你收拾行李准备飞越南,顺手把电子烟和两盒烟弹塞进了箱子。停一下。越南电子烟 2025 年 1 月起就全面禁止了,2026 年 9 月 5 日起还正式列进了禁进口目录。能不能带?不能。转机也别带。罚则和误区,我一层一层说清楚。

一句话结论:不能带,2026-09-05 起连「进口」都明令禁止

不能带。国会决议 173/2024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把电子烟、加热烟的生产、经营、进口、储藏、运输、使用全部禁了。292/2026/NĐ-CP 号法令更进一步,附录 I 把电子烟、加热烟列进禁进口、禁出口目录,2026 年 9 月 5 日正式生效——写这篇的时候是 9 月 4 日,你读到时多半已经生效了。

罚的方面:在越南使用,罚 300 万到 500 万越盾,东西强制销毁。单纯携带入境没有统一的固定罚则(这点有争议,后面细说),但可能被没收、入境受阻。电子烟和加热烟同列禁令,IQOS 不算例外。

为什么不能带:法律是三层,不是一道令

第一层,国会决议 173/2024/QH15,2024 年 11 月 30 日通过,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禁的是生产、经营、进口、储藏(越南语 tàng trữ)、运输、使用,同一个决议还管有害成瘾性气体和物质,包括笑气(N₂O)。注意原文禁的是「储藏」,「容许他人使用」是下一层政令里的罚则,别混。

第二层,371/2025/NĐ-CP(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并生效)给定义,90/2026/NĐ-CP(2026 年 3 月 30 日发布,2026 年 5 月 15 日生效)是现行的处罚依据。371 的定义:电子烟包括电子装置、烟油容器、烟油,含不含尼古丁都算;加热烟是电子装置加专用烟支,加热不燃烧(nung nóng không cháy)。定义框架仍现行。90/2026 第 115 条与 371/2025 的具体废止关系我没核证到条款号,但「90 是现行处罚依据、371 定义仍现行」这两点是确认的。

第三层,292/2026/NĐ-CP,2026 年 7 月 22 日发布,2026 年 9 月 5 日生效,附录 I 把「thuốc lá điện tử, thuốc lá nung nóng」(电子烟、加热烟)列入禁进口及禁出口目录,主管部门是工贸部(Bộ Công Thương)。这一层生效后,「带入境」这件事在海关目录层面有了直接依据。

被查到会怎么罚

行政层面,90/2026 第 26 条三档(2026 年 5 月 15 日起现行):使用电子烟、加热烟,罚 300 万到 500 万越盾;在自己所有或管理的场所容留他人使用,罚 500 万到 1000 万越盾,家庭关系例外(祖/父母、子女、孙、兄弟姐妹、配偶);补救措施是强制销毁(buộc tiêu hủy)。

携带这件事要说准。90/2026 第 26 条只有使用、容留、强制销毁三档,没有「纯携带入境」的统一罚款条款。网上有人说「带一台固定罚 350 万越盾」,这是个人博客叙述,没凭证,细节无法独立核实,而且 350 万正好落在使用罚的 300-500 万区间里,很可能他实际挨的是使用罚,不是携带罚。中国使馆的口径是风险提醒,不是固定携带罚。

但「无固定罚则」不等于「没事」。中国驻越南使馆 2026 年 1 月 12 日明确提醒:请勿携带、使用或生产电子烟,近期已有公民反映因携带电子烟导致入境受阻。入境受阻、物品被没收,都是真实代价。

刑事层面,大规模才够得上。刑法第 190 条(生产销售禁品):罚金 1 亿到 10 亿越盾,或徒刑 1 到 5 年。第 191 条(储存运输禁品):罚金 5000 万到 3 亿越盾,或徒刑 6 个月到 3 年。入罪门槛是货值 1 亿到 3 亿越盾以下或非法获利 5000 万到 2 亿越盾以下这一档起步;低于下限但受过行政处罚又犯、或被判过刑又犯的,照样入罪;组织化的适用更重档次。带一台自用不必然坐牢,但「不坐牢」和「不挨罚」是两回事。

执法力度看数字。河内警方 2025 年 7 月破获 400 亿越盾的电子烟销售网络,查扣约 12.7 万件,14 人被捕起诉。越南海关 2025 全年查获 376,577 台设备,2026 年 2 月又查获过境货运 65,357 台。河静省 2026 年 2 月破获近 5 万件、起诉 5 人。胡志明市 2026 年 7 月还破获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网络,近 70 人被捕。

转机、过境会不会被查

会,有先例。日本驻胡志明市总领馆 2026 年 5 月 21 日的提醒写得很具体:胡志明机场曾有日籍转机旅客,因为托运行李里有电子烟,和机场人员发生纠纷。领馆的结论就一句:即使仅转机也勿带入。

「转机不过海关就没事」这个想法不成立。你的托运行李在越南机场的系统里,安检和筛检照常运转。随身还是托运也没有区别,行李都要过机器。锂电池规则说电池要随身,但禁令优先——别拿电池规则当携带理由。

七个常见误区,逐条拆

「和普通卷烟一样有免税配额」——没有。我没找到任何越南官方文件给电子烟、加热烟设游客免税配额或自用例外,按禁品风险处理。

「转机不过海关就没事」——日本领馆明确转机也勿带入,胡志明机场有纠纷先例。

「放随身就查不到」——海关筛检行李,随身托运无差别。

「加热烟(IQOS)不算电子烟」——。使馆提醒和法令文本把两者同列禁令,371/2025 的定义写得明明白白。

「放托运行李就安全」——禁令优先,日本领馆那个纠纷案例就是托运行李。

「警方抓的是大规模走私,我带一台没事」——一台不达刑事门槛,但行政没收、使用罚、入境受阻都等着你。

「350 万是固定携带罚款」——无凭证的个人叙述,可能混淆了使用罚和携带罚。

给华人的实操建议

最稳的做法就一个字:不带。2025 年起越南境内全面禁售,便利店也买不到,带了也没处补烟弹。

如果收拾行李时没注意、已经带在身上了,入境时主动申报、配合没收,态度配合事情就好办。千万别抱侥幸在越南境内拿出来用——使用这个动作必触发 300 万到 500 万越盾的罚款,外加强制销毁。在越南看到别人吸笑气气球,同一个 173 决议管的,一样别碰。

结语

一句话:越南电子烟和加热烟都不能带,2025 年全禁、2026 年 9 月 5 日列入禁进口目录,使用罚 300 万到 500 万越盾加强制销毁,转机也别带。

你行程上有拿不准的物品,发来问我,我帮你对着禁令过一遍。

信息来源

  • WHO 越南 ↗:国会决议 173/2024/QH15 禁令一周年文(2024-11-30 通过、2025-01-01 生效、禁生产/经营/进口/储藏/运输/使用)
  • 越南政府门户越南网 ↗:90/2026/NĐ-CP 第 26 条三档罚则(使用 300-500 万、容留 500-1000 万、强制销毁)及 371/2025 沿革
  • 越南政府新闻网中文版 ↗:292/2026/NĐ-CP 附录 I 禁进口/禁出口目录(电子烟、加热烟在列,2026-09-05 生效)
  • LuatVietnam 刑法英译 ↗:刑法第 190/191 条(生产销售/储存运输禁品的罚金与徒刑档次)
  • 中国驻越南使馆 ↗:2026-01-12 提醒——请勿携带、使用或生产电子烟,已有公民因携带入境受阻
  • 日本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 ↗(日本海外旅行社协会转载领馆 2026-05-21 通告,领馆原文页未检索到):转机旅客托运行李电子烟纠纷、「即使仅转机也勿带入」

常见问题

电子烟能带入境越南吗?

不能。173/2024 决议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禁止,292/2026 法令 2026 年 9 月 5 日起将其列入禁进口目录。无游客免税配额或自用例外。

携带电子烟被查到罚多少?

90/2026 第 26 条只有使用(300-500 万越盾)、容留(500-1000 万越盾)、强制销毁三档,没有纯携带统一罚则。但使馆确认已有公民因携带入境受阻,物品可被没收。

转机能带电子烟吗?

不能。日本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明确「即使仅转机也勿带入」,胡志明机场曾有转机旅客因托运行李含电子烟发生纠纷。

加热烟(IQOS)算电子烟吗?

算。371/2025 把加热烟定义为电子装置加专用烟支(加热不燃烧),与电子烟同列禁令。

带一台自用会坐牢吗?

不必然。刑法第 190/191 条针对大规模,入罪要货值或获利达门槛。但一台也面临行政没收、使用时 300-500 万越盾罚款、入境受阻的风险。

更新日期:2026-09-21